2020年,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根據相關辦法,對部分在用谷物聯合收割機進行了產品質量調查,并于2021年3月12日對調查結果進行了通報。
通報表示,調查對象為2018-2019年購買、使用滿一個作業季節且享受農機購置補貼的谷物
聯合收割機產品(包括全喂入谷物聯合
收割機、半喂入谷物聯合收割機)。結合用戶購買量、區域代表性等因素,根據實際走訪情況,本次調查區域為常德、湘潭、郴州、益陽、婁底、長沙等6市。
本次質量調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和售后服務等四個方面。調查人員采取入戶調查、現場查證、跟蹤評測、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并由用戶簽名確認,確保數據真實有效。
調查采取用戶滿意度評價的方法進行,由用戶對其使用的谷:物聯合收割機的安全性、可靠性、適用性以及售后服務狀況(以.下簡稱“三性一狀況”)4項內容分別進行滿意度評價,調查人員通過現場詢間、查看、取證后確認,得出不同用戶對其使用產品的“三性一狀況”調查指標的單項滿意度分值。在此基礎上,按評價方法計算得出相應企業產品“三性一狀況”的用戶單項滿意指數和用戶綜合滿意指數。將滿意指數分為五檔:90(含)-100分為“很滿意”;75(含)-90分為“滿意”;60(含)-75分為“一般”;40(含)_60分為“不滿意”;40分以下為“很不滿意”。將“不滿意”和“很不滿意”計為“差評”。
調查結果方面,本次調查計劃調查150臺,實際完成調查150臺(調查企業、臺數及評分結果詳見附表)。調查結果顯示,用戶對谷物聯合收割機總體滿意指數為77.61分,屬于“滿意”檔次,反映出用戶對這15家企業產品的總體評價較好。對“三性一狀況”4項內容總體滿意指數分別為:安全性80.05分、可靠性78.23分、適用性75.17分、售后服務狀況76.99分,均為“滿意”。
用戶綜合滿意指數為“滿意”的企業為11家,占調查總數的73.33%,按排名分別是江蘇沃得農業機械有限公司、洋馬農機(中國)有限公司、久保田農業機械(蘇州)有限公司、星光農機股份有限公司、中聯重機股份有限公司(原:奇瑞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常發農業裝備有限公司、中聯重機浙江有限公司(原:奇瑞重工浙江有限公司)、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原:福田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農友農業裝備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省農廣農業裝備有限公司)、常州東風農機集團有限公司、重慶鑫源農機股份有限公司。用戶綜合滿意指數為“一般”的企業為4家,占調查總數的26.67%,分別是重慶盈豐民機械有限公司、.井關農機(常州)有限公司、山東金大豐機械有限公司、湖南龍舟農機股份有限公司(原:湖南中天龍舟農機有限公司)。本次調查,用戶綜合滿意指數沒有“不滿意”或“很不滿意”的企業。
同時,通報列出了調查中機具存在的主要問題。從調查情況來看,雖然湖南省用戶對谷物聯合收割機的整體評價較為滿意,基本能適應湖南省水稻的收割作業要求,但谷物聯合收割機在使用過程中出現的部分問題也必須引起重視。
1.安全性方面。一是部分產品安全標志不符合要求,主要表現在安全標志易脫落、材質差、掉色及缺損等;二是部分企業產品的照明信號裝置如反光標識、后反射器等未安裝,部分用戶人為拆卸后視鏡或脫落后未及時加裝;三是部分產品安全防護不到位,主要表現在割刀端部缺少防護、發動機水箱等發熱部位缺少防燙裝置等。
2.可靠性方面。一是部分產品履帶支撐輪損壞、液壓多路閥失效、發動機主軸斷裂、皮帶和攪龍磨損等;二是部分產品裝配質量不過關,存在機體外殼與傳動鏈(帶)摩擦、漏谷、漏油、變速箱換擋不靈活等情況;三是部分產品設計不合理,存在配套動力不足、底盤離地間隙過低、劃臺低離地高度偏大等情況。3.適用性方面。-是部分產品作業效率低,作業小時生產率達不到產品明示值;二是部分產品對倒伏作物作業適用性不佳;.三是部分產品谷物損失率和含雜率高,作業質量差。
4.售后服務情況。存在部分企業售后服務不及時,服務承諾履行情況較差,產品配件供應不足,售后人員現場解決問題的能力差等。
通報表示,湖南省農業農村廳將針對此次谷物聯合收割機質量調查中發現的問題,向所涉及的生產企業提出整改要求。相關生產企業應按照整改要求,強化質量安全意識,增強誠信經營理念和社會責任,積板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整改期為3個月。省內企業整改結果需經所在市州農業農村部門確認。各有關市州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督導轄區內企業按時做好整改工作,并將整改結果報省農業農村廳。企業收到整改通知后拒不整改或逾期達不到整改要求的,將依據《農業機械質量調查辦法》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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