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楊曉晶)日前,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黃原膠》等21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此次征求意見的標準中包含了新制定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高溫殺菌乳》(征求意見稿)以及修訂后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巴氏殺菌乳》(征求意見稿)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滅菌乳》(征求意見稿),旨在提升乳制品質量和安全性,滿足消費者需求,推動行業健康發展。
根據《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2020版),乳制品分為液體乳、乳粉和其他乳制品三個大類。其中液體乳包括巴氏殺菌乳、高溫殺菌乳、調制乳、滅菌乳和發酵乳。
高溫殺菌乳:填補國標空白,為生產和監管提供依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高溫殺菌乳》(征求意見稿)發布前,高溫殺菌乳的國家標準一直是空白狀態。在2020年之前出現過因沒有高溫殺菌乳的產品標準,企業無法進行生產許可辦理的問題。2020年2月25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公告,從2020年3月1日起實施新版食品生產許可目錄,其中增加了“高溫殺菌乳”新品種明細,并要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高溫殺菌乳》發布前可按經備案的企業標準許可。
雖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企業標準應當高于國家標準,但沒有一個統一產品定義及行業標準,并不利于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產品進口以及行業的持續發展,也容易和其他產品混淆造成市場混亂。此次制定的標準明確了高溫殺菌乳的工藝和指標要求,可以更好地幫助企業和消費者分清各類相似產品。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高溫殺菌乳》編制說明指出,標準適用于全脂、脫脂和部分脫脂高溫殺菌乳,除了牛羊乳外,還包括水牛乳、牦牛乳、駱駝乳、驢乳和馬乳等特色奶畜乳;明確高溫殺菌乳是指僅以單一品種生乳為原料,經高溫殺菌等生產工藝制得的液體產品;明確應在高溫殺菌乳產品包裝主要展示面上標注“高溫殺菌X乳(奶)”。
高溫殺菌則是指在有效殺滅病原性微生物的同時,產生高于巴氏殺菌但低于滅菌處理程度的化學、物理以及感官變化的熱殺菌操作。溫度通常控制在115℃—130℃之間,相應的持續時間在20秒—2秒之間。此外,高溫滅菌乳還可以依據標準中的等效評價要求,使用其他等效熱加工方式進行殺菌。
巴氏殺菌乳:刪除奶源限定性表述,增加特色奶畜乳要求 作為巴氏殺菌乳國標修訂的一個亮點,征求意見稿中修改了“巴氏殺菌乳”定義,將原料“生牛(羊)乳”修改為“單一品種生乳”,不再局限于牛羊乳,而是將水牛乳、牦牛乳、駱駝乳、驢乳和馬乳等特色奶畜乳納入,從而與正在修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生乳》相協調。同時新增巴氏殺菌水牛乳、牦牛乳、駱駝乳、馬乳和驢乳的理化指標要求、微生物限量要求和標簽要求。
業內認為,目前市場上特色奶消費需求及產品比例逐步增長,指標細化后,將實現特色乳產品有標可依,生產經營也會更加規范。
征求意見稿還修改了標簽要求。征求意見稿不再對“鮮X乳(奶)”的字號、字體高度和標示位置進行限定,僅要求在產品包裝主要展示面上清晰地標注“巴氏殺菌X 乳(奶)”,同時標注“鮮X乳(奶)”。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巴氏殺菌乳》(GB 19645-2010)現行版本中并未明確巴氏殺菌具體的溫度和時間組合要求,為使市場更加規范有序發展并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巴氏殺菌溫度、時間的要求:在有效殺滅病原性微生物的同時,產生最低程度的化學、物理以及感官變化的加工方法,溫度通常控制在63℃—100℃之間,相應的持續時間在30分鐘—0.01秒之間;還可以依據標準中的等效評價要求,使用其他等效熱加工方式進行殺菌。
另外,征求意見稿中引進了堿性磷酸酶、糠氨酸和乳過氧化物酶3個驗證參數。這些參數的引入,能更全面地評估巴氏殺菌乳的生產過程和產品質量,確保其符合國家標準和消費者的需求。
此次修訂還調整了理化指標和微生物限量要求。巴氏殺菌牛乳脂肪上調為3.2克/100克,酸度下限調整為10oT;巴氏殺菌羊乳的酸度上限調整為14oT。巴氏殺菌牛乳的菌落總數的m值由“5.0×104CFU/mL”改為“5.0×103CFU/mL”,M值由“1.0×105CFU/mL”改為“2.5×104CFU/mL”。刪除了大腸菌群檢驗方法中的“平板計數法”,企業可根據產品情況自行選擇。
滅菌乳:禁用復原乳確保牛奶品質進一步提升 此次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滅菌乳》(征求意見稿),重點明確了滅菌乳原料禁用復原乳以及滅菌的溫度時間要求,增加了滅菌特色奶畜乳要求,修改了標簽要求以及調整了部分理化指標。
據了解,《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滅菌乳》(GB 25190-2010)現行版本中并未明確“超高溫滅菌”和“保持滅菌”具體的溫度和時間組合要求,為使市場更加規范有序發展并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征求意見稿增加了“超高溫滅菌”和“保持滅菌”術語,明確了滅菌的溫度時間要求。超高溫滅菌為在連續流動狀態下,加熱到至少132℃并保持至少4秒的滅菌,或其他等效熱加工方式。保持滅菌為在灌裝并密封之后,加熱到至少116℃并保持至少20分鐘。
征求意見稿中超高溫滅菌乳和保持滅菌乳的定義均明確了“僅以單一品種生乳為原料”,刪除了“添加或不添加復原乳”,并刪除了乳粉的原料要求及有關復原乳標識相關的規定。業內認為,“禁用復原乳”滿足了廣大消費者對優質液態奶的需要,有利于我國奶業健康發展。
滅菌乳原料也不再局限于牛羊乳,還增加了水牛乳、牦牛乳、駱駝乳、馬乳和驢乳的乳畜種類,與正在修訂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生乳》相協調,同時新增了其滅菌乳的理化指標要求和標簽要求。
另外,征求意見稿不再對“純X乳(奶)”的字號、字體高度和標示位置進行限定,僅要求在產品包裝主要展示面上清晰地標注“滅菌X乳(奶)”,同時標注“純X乳(奶)”。此次修訂使標簽能夠更加清晰反映產品本身固有的性質、特征,使消費者一看便能聯想到產品的本質。
此次修訂還調整了理化指標要求:將滅菌牛乳的脂肪含量調整為≥3.2克/100克,滅菌牛乳的酸度下限調整為10oT,滅菌羊乳的酸度上限調整為14oT。
業內人士一致認為,此次征求意見稿對有關細節指標進行了完善,將提高奶業的準入門檻,加速行業優勝劣汰與高質量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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