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畜禽屠宰“嚴規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市農業農村局: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畜禽屠宰“嚴規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農牧發〔2023〕17號)要求,進一步規范全省畜禽屠宰行業秩序,提升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動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我廳制定了《畜禽屠宰“嚴規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現印發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確保如期完成各項工作目標任務。
附件:
畜禽屠宰“嚴規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山西省農業農村廳
2023年12月26日
畜禽屠宰“嚴規范 促提升 保安全”
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23-2025年)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和《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山西省動物防疫條例》有關要求,全面規范屠宰行業秩序,提升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動屠宰行業高質量發展,按照農業農村部部署,就我省開展禽屠宰“嚴規范 促提升 保安全”三年行動,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行動目標
通過實施三年行動,到2025年,全省畜禽屠宰布局結構進一步優化,屠宰產能向養殖主產區集聚;落后產能有序壓減,屠宰產能利用率和行業集中度穩步提高,屠宰規范化機械化智能化水平明顯提升;生豬屠宰企業全部實施屠宰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屠宰GMP”),穩步開展屠宰標準化創建工作;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屠宰環節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法規制度建設,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1.推動畜禽屠宰地方法規修訂。認真貫徹省人大立法計劃,扎實推進《山西省畜禽屠宰管理條例》修訂工作,力爭在2025年完成。
2.科學規劃行業發展。制定出臺我省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各地要按照科學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眾的原則,科學規劃轄區畜禽屠宰行業,合理設定屠宰行業發展目標,嚴格控制屠宰企業數量和產能,有序壓減落后產能,穩步提高屠宰產能利用率和行業集中度。優化企業布局,引導畜禽屠宰企業向養殖主產區轉移,促進運活畜禽向運肉轉變,推進畜禽屠宰產業轉型升級。
(二)強化監督管理,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
3.嚴格企業設立管理。畜禽屠宰企業的設立應當符合我省畜禽屠宰行業發展規劃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具備法定設立條件,依法依規嚴格審批。嚴格控制生豬屠宰企業數量,加快淘汰橋式劈半鋸、敞式生豬燙毛機以及手工屠宰等落后生產工藝。對不再具備法定條件的畜禽屠宰企業要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仍達不到法定條件的要按程序報請市人民政府依法吊銷定點屠宰證書。對依法設立的屠宰企業,要足額派駐官方獸醫實施檢疫。
4.加強過程監管。各地要建立完善畜禽屠宰企業監督檢查制度,建立監督檢查專家庫,完善“雙隨機”抽查機制,建立屠宰企業信用檔案,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加強日常檢查和飛行檢查,充分利用視頻監控、動物檢疫、生豬運輸車輛備案等信息,實施精準監管。對連續停產半年以上的屠宰企業要進行重點監管,要對其是否繼續符合法定條件進行審查。加大畜禽屠宰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力度,強化風險監測結果應用,做好追溯核查。督促企業落實肉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肉品品質檢驗等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禁屠宰病死畜禽、未經檢驗檢疫和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堅決禁止不合格產品流向市場或加工場所。抓好畜禽屠宰標準落實工作,全面推行生豬屠宰GMP。
5.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各地要積極采取明察暗訪相結合、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專項整治與日常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對畜禽產品質量安全中的薄弱環節,加強巡查,堵塞漏洞,對未按規定建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出廠銷售未經檢驗、檢疫或者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持續保持對私屠濫宰、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質、屠宰病死畜禽等違法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嚴肅處理。落實“處罰到人”要求,依法實施行業禁入。要建立完善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信箱、電子郵箱,密切關注微博、微信、短視頻等新媒體輿情,及時核查處置問題線索。
(三)壓實主體責任,筑牢安全防線
6.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督促屠宰企業切實履行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動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嚴格執行入場查驗、待宰靜養、肉品檢驗、非洲豬瘟和“瘦肉精”自檢、病害畜禽及屠宰廢棄物無害化處理以及問題產品召回等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屠宰檢疫申報、動物疫病檢測、動物疫情報告和清洗消毒等疫病防控管理制度。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強化鍋爐、高壓容器和液氨存儲等設備使用管理,積極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教育培訓,確保企業人員熟悉危險因素、危害程度、預防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法。
7.強化能力建設。各地要督促屠宰企業配備與屠宰規模相適應的、經考核合格的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建立完善內部培訓考核制度,確保企業人員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技能,加強人員防護管理,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切實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定期組織開展屠宰人員健康檢查。督促屠宰企業按照屠宰規模合理設置待宰圈、隔離圈、急宰圈、無害化處理設施設備、污水污物處理設施,依法執行畜禽屠宰車間設計規范、操作規程、衛生規范、消毒規范、肉品品質檢驗等方面的標準和技術要求。鼓勵屠宰企業實施畜禽肉分割、質量分級、屠宰加工設備等推薦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四)加強支撐保障,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8.加強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各地要切實加大引導支持力度,制定出臺支持政策,持續推進畜禽屠宰企業標準化建設工作。鼓勵有條件的生豬屠宰企業創建部級生豬屠宰標準化建設單位,可使用農業農村部制定發布的專用標識,促進品牌建設,在非洲豬瘟等重大動物疫病分區防控中,優先將國家級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單位納入“點對點”調運接收企業范圍。遴選公布一批畜禽全產業鏈發展典型案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同時,要加強對標準化企業后續監管,實行動態管理,經評估不再符合條件要求的要取消示范單位稱號。
9.推動智慧監管。各地要加強畜禽屠宰管理信息化建設,逐步實現對屠宰企業的智慧監管,積極推動無紙化出具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促進屠宰檢疫和肉品品質檢驗信息關聯,強化畜禽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動農業農村和市場監管相關業務系統互聯互通,加強部門聯動,提高監管效能。嚴格落實畜禽屠宰統計調查制度,健全統計
數據采集、處理、審核、報送等環節數據質量控制制度,將統計調查制度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監督檢查內容。做好屠宰數據信息核查,與進場動物數、屠宰檢疫數據關聯比對,防止出現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等情況,提高數據報送的時效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10.加強政策支持。各地要積極探索推動出臺促進畜禽屠宰行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支持畜禽屠宰企業參與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等項目建設,提升畜禽屠宰企業機械化智能化水平,支持符合條件的畜禽屠宰企業申請認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推動畜禽產品冷鏈加工配送體系建設。落實農產品初加工企業所得稅優惠、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無害化處理補助和金融助力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等政策,支持屠宰企業發展。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轄區實際,明確年度重點任務和工作措施,有力有序推進三年行動。要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及時解決方案實施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各市農業農村部門每年年底報送年度工作進展,2026年1月底前報送三年行動工作總結。
(二)加強考核評價。各地要充分發揮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等導向激勵作用,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將畜禽屠宰行業管理重點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要創新宣傳方式,豐富宣傳手段,加強畜禽屠宰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宣傳解讀,做好典型經驗總結推廣,宣傳行動成效,曝光典型案例,營造有利于畜禽屠宰行業健康良性發展的環境氛圍。
本方案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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