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農業機械化的發展,江西省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多次指示要提升農機裝備研發應用水平。江西省農業農村廳和相關部門通力合作、多措并舉,農機裝備補短板工作形成了良好態勢。
日前,江西省農業農村廳、江西省財政廳發布《關于調整優化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有關工作的通知》,重要內容摘要如下:
優化調整常規產品補貼額分檔——
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2021-2023年農機購置補貼實施指導意見》(農辦計財〔2021〕8號)要求,對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優化調整,形成《江西省2021-2023年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機具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調整部分)》(附件1),作為各地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發放依據。其它不涉及調整按原要求執行。
新增農機新產品補貼試點——
加大糧油作物生產機械化薄弱環節所需機具的支持力度,將窄履帶水稻
收獲機、油菜
移栽機納入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范圍。結合我省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經報農業農村部備案同意,新增谷物烘干、蜜蜂養殖、蜂產品初加工、水果分級4個成套設施裝備列入農機新產品購置與應用補貼試點。補貼標準按照《江西省2021-2023年農機新產品購置補貼產品分檔及補貼額一覽表(2023年新增)》(附件2)執行,相關操作按贛農字〔2021〕27號、贛農規計字〔2022〕15號文件執行(
附件2文末下載查看) 值得關注的是,該通知還要求全面推行補貼政策跨年度連續實施和補貼申請敞開錄入,持續提升補貼政策實施的便利化。植保無人機作為農機試點產品,實行敞開錄入,并按照申請時間先后依序兌付,中央財政資金兌付總額全省每年度不超過1000萬元。
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是國家重要的強農惠農政策,實施方案明確規定,縣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辦理時限均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要求各縣級農業農村、財政部門應嚴格落實補貼申請受理和資金兌付限時辦理要求,按規定時間節點完成補貼申請審核和資金兌付。
補貼對象在補貼辦理過程中,應主動向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告知補貼辦理機具是否享受其他財政資金補貼情況,并簽署承諾書。對涉嫌主觀故意、違背承諾,發生違規行為,并給補貼政策實施帶來嚴重不良影響的補貼對象,一經查實,將給予3年內不得享受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的處理。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nongjx.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江西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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