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相關要求,瞄準中小企業服務要素精準施策,堅持保護和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支持中小企業創業創新,促進中小企業調結構強能力,實現健康、高質量發展。根據《北京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和《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發布《2024年度北京市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實施指南(第一批)》。
資金支持的重點方向包括三個,分別是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推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其中提到,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獎勵。對獲評的2023年度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進行一次性獎勵,單個集群獎勵不超過200萬元。智能控制、集成電路、半導體、儀器裝備等產業集群入選。
2023年度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
重點方向:
(一)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方向1 中小企業服務體系績效評價獎勵。經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局認定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和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服務績效評價結果較好的,分級分檔給予服務績效資金獎勵。績效評價不合格的,包括未參加評價、未達到評價
標準中基礎門檻條件或績效評價得分不足80分的,撤銷已授予的“示范平臺”或“示范基地”稱號。(具體詳見附件1)
方向2 中小企業服務券補貼。公開征集遴選具備“企業需求大、綜合評價好、市場銷量高”的產品作為服務券配券產品。征集范圍包括數字化賦能、上云用云、人才與培訓、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工業設計、信息化開發、上市培育、財稅審計、市場開拓、法律咨詢等領域。對中小企業購買使用服務券產品給予一定資金補貼,以降低中小企業生產經營成本,資金補貼由服務機構申請兌付。單個中小企業補貼額度為:北京市普通中小微企業年補貼上限2萬元,北京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年補貼上限10萬元,北京地區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年補貼上限20萬元。單筆合同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合同總金額的30%。(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
方向3 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獎勵。對獲評的2023年度國家級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進行一次性獎勵,單個集群獎勵不超過200萬元。
方向4 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獎勵。對在“創客北京2024”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的獲獎項目給予一定資金獎勵。具體獎勵標準另行發布。
(二)改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
方向5 中小企業“首次貸款”補貼。對在北京市貸款服務中心登記的、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簽訂貸款合同并放款的北京市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業務,給予100bp的貼息或擔保費用補助,補貼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年,逾期或展期不予補貼。具體要求及標準見《北京市中小微企業首次貸款貼息及擔保費用補助實施細則(2023年修訂版)》。
(三)推動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
方向6 中小企業數字化賦能補助。對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間,北京市“專精特新”制造業企業購買數字化賦能服務或產品,且驗收合格的合同額累計超過100萬元(含)的項目,按照不超過合同額的2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補助(具體詳見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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