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安辦、公安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
現將《湖南省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湖 南 省 公 安 廳
湖 南 省 農 業 農 村 廳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5月11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湖南省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
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肉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根據國務院食安委《關于印發〈2024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食安委發〔2024〕1號)和國務院食安辦等4部門《關于開展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食安辦發〔2024〕8號)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生豬、肉牛、肉羊、肉雞及其肉類產品為重點,深挖肉類產品違法犯罪源頭線索,對畜禽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肉及肉類產品生產經營全鏈條開展專項整治,集中解決影響肉類產品安全的突出問題,堅決斬斷非法屠宰、加工、銷售鏈條。通過專項整治,嚴厲查處一批重點案件、關停一批違法經營主體、懲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切實規范從業者生產經營行為,健全肉類產品質量安全長效監管機制,有效保障肉類產品質量安全。
二、整治重點
(一)重點范圍
1.重點區域。生豬、肉牛、肉羊和肉雞養殖大縣,省際、市際、縣際交界地區,城鄉接合部,農村周邊隱蔽區域,主要交通道路周邊,肉類產品生產集中區等風險問題隱患易發多發地區。
2.重點場所。生豬、肉牛、肉羊和肉雞養殖場(戶),屠宰場所,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預制調理肉制品(含速凍類預制調理肉制品)、熟肉干制品生產企業和加工小作坊,經營肉類產品的食品經營者、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和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等,以及已取締的私屠濫宰點。
(二)重點內容
1.畜禽養殖環節。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重點檢查養殖場(戶)是否存在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的違法行為;是否按規定自行對病死畜禽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委托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處理;是否存在銷售、隨意棄置病死畜禽的違法行為等。
2.屠宰和無害化處理環節。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重點檢查屠宰廠(場)是否嚴格實施入場查驗和肉品品質檢驗,代宰企業是否“只收費不檢驗”;是否出廠銷售未經檢驗檢疫動物產品;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無害化處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是否收購、經營病死畜禽;是否存在注水、注藥或者注入其他物質等違法行為。檢查轄區內是否存在私屠濫宰行為。檢查無害化處理場是否按規定對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是否存在病死畜禽被“調包”等違法行為。
3.肉類產品生產加工環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對肉類產品生產者及其外租廠房、車間、倉庫、冷庫等場所進行深入排查,重點檢查是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是否存在環境衛生臟亂差、設施設備缺乏維護、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管理不到位和交叉污染等問題;是否采購、使用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畜禽產品,以及含有“瘦肉精”和腐敗變質的原料肉;是否存在摻雜使假、以次充好情況,特別是以其他畜禽產品生產假冒牛羊肉類產品、以其他畜禽血產品生產假冒鴨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變淋巴結及病變組織的“糟頭肉”、毛皮動物胴體肉等生產加工食品等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或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特別是醬鹵肉制品、腌臘肉制品
防腐劑超量使用問題。
4.肉類產品經營環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重點檢查肉類產品食品銷售者、餐飲服務提供者是否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依法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機制;是否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是否采購、使用、銷售來源不明、未經檢驗檢疫、檢驗檢疫不合格的生鮮肉類,是否采購、使用、銷售注水注膠肉、病死畜禽以及假冒偽劣等不合格肉類產品。餐飲服務單位采購生畜禽肉類自行加工制作的,重點檢查加工制作過程是否存在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故意摻假摻雜等行為。突出檢查散裝熟食經營戶、火鍋店、燒烤店、夜宵店,排查進貨渠道是否正規,是否存在雞鴨豬等畜禽產品假冒牛羊肉制品。
三、工作措施
(一)強化風險排查會商。各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要緊盯風險隱患易發頻發的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環節,加大對養殖、屠宰、無害化處理、加工、經營等肉類產品全鏈條全環節的排查和檢查力度;要針對各類肉類產品違法犯罪行為規律特點,通過夜間檢查、突擊檢查、暗訪暗查、跟蹤守候、鼓勵舉報等方式,及時掌握一批違法犯罪線索,建立問題線索臺賬和臺賬銷號制度,形成工作閉環。專項整治期間,各級食安辦、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每月對群眾投訴舉報、排查檢查、抽檢監測、行政處罰、刑事打擊、媒體報道等方面風險信息進行梳理匯總,開展風險研判。
(二)強化監管協調聯動。各級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堅持全鏈條全環節聯動,加強信息共享、聯合執法、檢打聯動,強化工作協同,對發現的違法線索要向上溯源、向下追溯,形成工作合力。在端午、國慶、中秋等重要節假日前后、重要節慶活動期間,以及發現重大違法線索時,各級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要加大聯合檢查和聯合執法力度。要加強檢管聯動、檢打聯動,在開展風險排查、監督檢查時,對明顯低于市場價格、外包裝粗糙或產品標示不清、直觀判斷疑似假冒偽劣的肉類產品立即開展抽樣檢驗,增強抽檢監測的針對性、有效性,發現問題迅速跟進處置。
(三)強化社會監督共治。省食安辦、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制定了《關于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的公告(模板)》(以下簡稱《公告》)(見附件1),各級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要通過、公眾號發布,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要將《公告》逐戶分發給養殖場(戶)、屠宰廠(場)、肉類產品生產者、肉類產品食品銷售者和餐飲服務提供者,督促其在醒目位置張貼,并使其每一個從業人員都知曉;要在每個有肉類產品銷售的集中交易市場醒目位置張貼,積極動員廣大群眾、從業人員舉報違法線索。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鼓勵和引導協會發布食品安全倡議、對養殖場(戶)、屠宰廠(場)、肉類產品生產者等開展培訓,加強行業自律。
(四)強化違法案件查辦。各級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對發現的各類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要按照“四個最嚴”要求,依法從嚴實施處罰,嚴厲打擊。要加強行刑銜接,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發現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發現的重大肉類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應及時通報同級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商請提供檢驗結論、認定意見以及對涉案物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協助的,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及時提供。圍繞私屠濫宰、對家畜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藥、生產經營病死畜禽和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的肉類、制售摻假摻雜等打擊重點,要深挖案件線索,追蹤溯源,一查到底;對大要案件、疑難案件,公安機關要提前介入,深入偵辦。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實施。各級食安辦、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有力措施,把專項整治行動抓實抓細。省食安辦、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將不定期開展突擊檢查、暗訪暗查和督導督查,對專項整治不扎實、不深入的地區和部門,將運用“三書一函”制度督促加大整改力度;專項行動結束后,對各地各部門工作進行集中評議,評議結果納入年度食品安全考核,對成績突出的集體和個人予以通報表揚。
(二)注重宣傳引導。要加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畜牧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生產、銷售偽劣商品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湖南省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標準的宣貫力度,督促生產經營者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依法誠信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加強整治成效和典型案例宣傳,有效震懾違法犯罪行為,引導消費者科學消費合格肉類產品。
(三)健全長效機制。各級食安辦、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把專項整治與完善監管制度、加強監管能力建設、促進行業發展結合起來,標本兼治,著力治本。要建立健全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等部門間的線索通報、風險交流、聯合執法、涉案物品處置等長效工作機制,精準治理薄弱環節,及時堵塞制度管理漏洞。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級各部門要加強信息統計和工作進展情況報送。請各市州食安辦于6月、8月、10月、11月底前向省食安辦報送《嚴厲打擊肉類產品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成果清單》(見附件2);各市州公安、農業農村、市場監管部門于8月、11月底前向省級對口部門報送專項工作進展情況;省公安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和各市州食安辦于11月底前向省食安辦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各市州在專項整治中查處的案件情況在立案、案件調查結束時分別向省級對口部門和同級食安辦報送案件詳細情況,各市州食安辦每月底匯總本轄區案件查辦情況報省食安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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