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廣應用青貯玉米等優質飼草料飼喂技術,降低養殖成本,構建種養結合、糧草兼顧的新型農牧業結構,促進草食畜牧業發展和農牧民增產增收,根據《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關于做好2024年支持畜牧業發展政策任務實施工作的通知》,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務目標
2024年糧改飼補貼政策將堅持草畜配套、產銷對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調動種養主體收儲優質飼草積極性。通過以養帶種的方式,加快推動種植結構調整和現代飼草產業發展,推廣全株青貯飼料技術,提高草食牲畜科學飼養水平,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草食家畜生產效率,構建種養結合、糧草兼顧的新型農牧業結構,促進草食畜牧業發展,帶動種植結構調整。2024年,全省青貯飼料生產帶動收貯飼料作物種植面積93萬畝。
二、實施范圍
2024年糧改飼扶持政策在全省范圍內實施(不含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
三、補貼方式、對象及標準
(一)補貼方式。2024年糧改飼政策扶持全株玉米、飼用燕麥和苜蓿青貯飼料生產,采取預撥資金、先貯后補的方式,按照當年青貯飼料的實際貯量給予補貼。
(二)補貼對象。補貼對象為收貯量達到200噸以上的奶牛、肉牛和其他草食牲畜規模養殖場戶(合作社),以及具有穩定的青貯飼料種植地或供銷訂單且收貯量達到500噸以上的專業收貯合作社等經營主體。在北大荒農墾集團有限公司申報并享受糧改飼政策的主體,不得在地方重復申報享受糧改飼補貼。
(三)補貼標準。全株玉米青貯、苜蓿均按照750公斤/立方米折算,飼用燕麥按照550公斤/立方米折算,每噸青貯飼料補貼最高不超過60元(2024年補貼標準將在項目驗收后由省級統一發布)。往年貯存的青貯飼料,購置的青貯飼料成品不得納入補貼范圍。
四、實施程序
(一)申報青貯生產計劃。縣(市、區)農業農村局會同當地財政局負責篩選、審核草食畜養殖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請。重點做好補貼對象資格審核、收貯情況現場核查驗收、青貯儲備前后窖容測量等相關工作,嚴格依據折算標準計算貯量。項目縣要制定驗收工作方案,依據方案嚴格開展驗收工作,必要時,可聘請第三方共同參與驗收。確定補貼對象、核準青貯貯量并公示無異議后,由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會同財政部門聯合將驗收結果報市(地)農業農村局、財政局復核。
(二)市級復核匯總。市(地)農業農村部門會同當地財政部門,組織縣(市、區)填報2024年度糧改飼青貯計劃統計表(見附件)于7月25日前報省農業農村廳。項目驗收結束后,負責審核縣級項目驗收結果,必要時可開展現場復核,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將全市青貯驗收結果匯總報省農業農村廳和省財政廳。
(三)補貼資金分配。省農業農村廳將綜合考慮縣(市、區)近3年平均青貯貯量(70%)、2024年計劃貯量(30%)和國家下達資金總量等三項因素確定資金分配意見,會同省財政廳報省政府批準后下達當年預撥資金。待各地驗收結束后,省級將依據全省實際青貯貯量和資金總量,確定并下達2024年糧改飼項目補貼標準。各縣(市、區)資金不足或結余部分,將在下一年度項目資金預撥時一并清算。縣(市、區)要在補貼標準發布后的2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兌付到項目主體。
(四)信息上報及系統錄入。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將收貯業主信息、臺賬、資金發放等有關數據及時錄入農業農村部《糧改飼管理信息系統》。
(五)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和預算執行進度實行“雙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各縣財政部門要建立補貼資金績效跟蹤機制,對存在問題的項目要暫緩和停止預算撥款,督促及時整改落實。對預算支出進度偏慢的,按一定比例收回資金。對偏離績效目標或無法繼續實施的,要及時收回資金。
(六)工作總結和績效評價。各縣(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在項目結束后全面梳理總結糧改飼項目執行情況,及時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省農業農村廳將會同省級財政部門適時組織開展省級績效評價和抽查工作,績效評價和抽查結果通報全省,并與下一年度補貼資金安排掛鉤。
五、保障措施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糧改飼項目,強化領導,精心組織,切實做好項目申報、驗收、總結和績效評價等各項工作。省農業農村廳負責項目執行監管工作。省財政廳負責按照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統籌現有資金渠道,按規定做好資金保障工作。市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本市項目申報、執行情況統計匯總、績效和監督檢查工作。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是糧改飼項目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項目的篩選、審核、驗收、績效評價等工作。縣級財政部門負責補貼資金撥付工作。
附件:1.2024年度糧改飼青貯計劃統計表
2.績效目標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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