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制背景和依據
2023年底,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新形勢下推動工業企業加快實施技術改造若干措施》,提出強化技改工作理念等十條措施。2024年以來,國務院印發《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方案》,工業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門印發《推動工業領域設備更新實施方案》,明確要以大規模設備更新為抓手,實施制造業技術改造升級工程。
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針對工業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的痛點和難點,結合國家制造業新型技術改造城市試點、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工作,擬定了10條改進措施,以提高企業政策獲得感。主要有:
一、擴大支持范圍。將技術改造事后獎勵范圍從生產設備擴大到用能設備、配電設備、配套軟件及配套廠房建安工程投資。此外,對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項目,將按照設備購置額的2%對該企業予以額外獎勵。
二、降低項目門檻。將技術改造事后獎勵項目門檻設備購置額從700萬元降低至500萬元,并安排不超過2億元對中小企業實施的150-500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予以支持。
三、提高獎補限額。將技術改造事后獎勵的最高獎勵額度從省的1500萬元提高至3000萬元,將貸款貼息、融資租賃補貼的最高限額從省的每年2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并對以分期付款方式購置的大額設備分年度給予支持(單臺設備最長可連續獎勵3年)。
四、協同數字化轉型。聚焦數字化轉型、網絡化協同、智能化改造、綠色化提升,繼續推動“四化”評估診斷和改造升級;支持中小企業實施行業數字化改造升級,對通過驗收的試點改造企業、行業平臺項目等予以補助。
五、強化創新導向。制定出臺技術改造投資指導目錄,對技術改造項目中使用首臺(套)、首批次、首版次產品予以優先支持,對打造國家級智能制造示范工廠、綠色工廠等示范標桿的企業予以額外獎勵。
六、優化要素保障。對于規劃建設條件明確的技術改造項目,實行“帶方案”供應工業用地,實現交地即開工;對符合城鄉規劃審批要求、在原用地范圍內的“零增地”技術改造項目,增加生產性設施建筑面積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提前介入做好技術改造項目涉及的能評、安評和環評的指導和服務。
關鍵詞詮釋
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工業企業在現有基礎上,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及輔助設施進行改造、更新和提升,以改變企業落后的技術經濟面貌,實現以內涵為主的擴大再生產,達到提高產品 質量、促進產品更新換代、節約能源、降低消耗、擴大生產規模、全面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的目的。技術改造具體包括以下內容:機器設備和工具的更新改造;生產工藝改革、節約能源和原材料的改造;廠房建筑和公共設施的改造;勞動條件和生產環境的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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