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什么要制定這個標準?
適用于添加到6~36月齡較大嬰兒和幼兒輔食中食用的食用油《中國居民膳食指南》(2022版)推薦:嬰幼兒輔食需要適量的油脂,尤其是當輔食以谷物類等植物性食物為主時,應額外添加油脂,為保證嬰幼兒獲得足夠的必需脂肪酸,建議選擇富含亞油酸、α-亞麻酸等必需脂肪酸的油脂。
縱觀全球法規體系,僅有歐盟對食用植物油中縮水甘油酯(GEs)和3-氯-1,2-丙二醇脂肪酸酯(以3-MCPD計)這兩種污染物,針對嬰幼兒群體做出了明確的限量要求,最大限量分別為500μg/kg和為750μg/kg,沒有關于嬰幼兒食用油脂營養要求的相關規范。
本項標準的制定,旨在通過建立適用于嬰幼兒的食用油(區別于普通的食用油)關于營養要求、真菌毒素和污染物限量等更嚴苛的要求,引導和規范市場產品高品質發展。
二、本標準適用的范圍是什么?
本標準適用于添加到6~36月齡較大嬰兒和幼兒輔食中食用的食用油,其基本組成為油脂,不適用于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三、如何理解本標準定義中的“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
根據本標準定義,以植物油為原料,可選擇添加DHA藻油、魚油、花生四烯酸油脂等輔料,因此,本標準所指添加劑特指GB 2760中批準用于植物油的添加劑,及相關法規中許可用于上述輔料的添加劑。
對于本標準產品適用人群為嬰幼兒人群,現有法規標準體系中其他嬰幼兒食品類別較其特性均不一樣,本標準產品基本由油脂組成,因此其他嬰幼兒食品類別適用的食品添加劑與本標準規定產品均不一致,沒有直接參考意義。
四、如何理解定義中的“富含α-亞麻酸的食用油”?
定義中的富含僅為特征描述,不適合作為宣稱依據,與GB 28050關于“富含”的限量無關聯,描述引自《中國居民膳食指南》“嬰幼兒輔食需要適量的油脂,尤其是當輔食以谷物類等植物性食物為主時,應額外添加油脂,為保證嬰幼兒獲得足夠的必需脂肪酸,建議選擇富含亞油酸、α-亞麻酸等必需脂肪酸的油脂”。
五、關于定義中以植物原油為原料,本標準是否限制分裝的情況?
根據本標準定義,可選擇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料為原料。關于現行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要求不得分裝問題,因本標準規范產品并不在當前嬰幼兒輔助食品范圍內,其生產條件也完全不相同,因此上述生產許可審查細則不適用本標準。
同時,經調查,以油料加工行業中大部分產業受限,考慮標準適用性,本標準涵蓋以油料、原油和/或使用植物油為加工原料的多種情況。
因此,標準定義描述參考《食用植物油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2006版)關于食用植物油描述:以植物油料制取的原油,經過加工制成的食用植物油(含食用調和油)。該細則第九條明確“本類產品允許分裝”。考慮到實際生產中部分產品是由油料壓榨直接制定成品的。因此定義描述為:以食用植物油料或以植物原油為原料,經加工制成的成品食用植物油(含食用植物調和油),實則涵蓋加工起點為油料、原料和食用油分裝三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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