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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食品包裝標簽標注新變化 增加食用期限標注 讓食品安全看得見
來源:西安日報 發布時間:2019-12-31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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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9-12-31 09:37 來源:西安日報
“請在2020年2月13日前食用。”12月30日,在未央路人人樂賽高店選購牛奶的袁先生欣喜地發現常喝的一款乳制品外包裝箱上增加了這樣的一句標識。據悉,這是陜西省市場監管局開展的在食品外包裝上增加食用期限標注試點工作,通過在食品外包裝上醒目位置增加食用期限標注提醒,與生產日期、保質期形成了“三位一體”的食品標識,給消費者更多一些安全提醒,有利于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
雖然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和強制標準對食品包裝標簽內容和形式有明確規范,但在日常生活中,由于食品種類繁多,保質期有長有短、不盡相同,消費者選購食品時常會面臨計算產品保質期的煩惱。為了解決好消費者對食品包裝標注內容“找不到、看不懂、算不準”的問題,今年12月,省市場監管局組織相關人員深入食品生產企業調研,與企業共同研討,多次實驗印制提示標注的形式。
省市場監管局按照合規標準、先行先試、示范帶頭的原則,在不突破法律法規和安全標準規定,不影響現有包裝標簽使用,盡可能不增加企業生產成本的前提下,先行選擇了糕點、食用油、乳制品、飲品等行業里4家具有一定品牌影響力的生產企業開展試點,在企業的一些產品外包裝的醒目位置上,明確增加內容為“請于xxxx年xx月xx日前食(飲)用”的食用期限標注。
下一步,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將制定《陜西省食品包裝標簽增加食用期限標注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難的原則,將試點工作逐步擴大到茶葉及其相關制品、調味品、飲料、方便食品等食品生產企業,不斷總結經驗,摸索規律,逐步在全省食品生產企業推廣增加提示標注工作,促進公眾明白消費,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