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處理設備的結晶過程的產生決定于固體與其溶液之間的平衡關系。任何固體物質與其溶液相接觸時,如溶液還未達到飽和,則固體溶解;如溶液已過飽和,則該物質在溶液中超過飽和量的那一部分遲早要從溶液中結晶出來;但如溶液恰好達到飽和,則既沒有固體溶解,也沒有溶質從溶液中結晶出來。此時固體和它的溶液處于相平衡狀態。所以,要想使固體溶質結晶出來,必須首先設法使溶液變成過飽和溶液,即必須設法產生一定的過飽和度作為結晶過程的推動力。
固體與其溶液之間的這種相平衡關系,通常可用固體在溶劑中的溶解度來表示。物質的溶解度與它的化學性質、溶劑的性質及溫度有關,是一個狀態函數。一定物質在一定溶劑中的溶解度主要是隨溫度而變化,在一般情況下,壓力的影響可以不計。因此溶解度數據通常用溶解度對溫度所標繪的曲線來表示。
物質的溶解度特征既表現在溶解度的大小,水處理設備表現在溶解度隨溫度的變化。有些物質的溶解度隨溫度的升高而迅速增大(如NaAC,KC1O4);有些物質的溶解度隨溫度的升高,以中等速度增大(如KCl,NaNO3);有些物質的溶解度隨溫度的升高只有微小的變化(如NaCl);還有些物質的溶解度隨溫度的升高反而降低,即所謂具有逆溶解度(如CaSO4)。此外,還有若干形成水合物的晶體在溶解度曲線上有折點,是存在不同水分子的水合物的“變態點”,如Na2SO4及其水合物Na2S〇4*10H2O等。物質溶解度的這些特征對于選擇結晶工業方法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影響溶解度的主要因素有同離子效應、鹽效應、pH值、溶液中配合反應的影響、溶劑的影響、顆粒大小的影響、溫度的影響及壓力的影響等。